涉及日常生活中各方面的法律常识有哪些,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哪些

涉及日常生活中各方面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1、涉及日常生活中各方面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婚姻篇

1、新婚姻法规定有可撤销婚姻吗?有。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2、法律规定了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2)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名字的权利;(3)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1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4)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5)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受双方收入高低的影响;(6 )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7)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3、哪些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的〈另有约定的除外〉:(1)工资、资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4、非婚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吗?可以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歧视、剥夺与侵犯其合法权益。并且《继承法》中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法》中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因此,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继承时享有相同的权利与承担同等义务。借贷篇

1、欠条与借条1样吗?有什么区别呢?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1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1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1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2、借钱给别人,约定的利息有限制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十6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在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率为超过年利率24%也就是月利率2%,法律是完全支持的。

3、老公或老婆其中1方借的钱,另1方要共同还钱吗?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1方对外所借的债务,该笔债务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要共同还钱。但是,在下列情形之1的属于借款人夫或妻个人债务,由夫或妻1方承担:(1)夫妻1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1方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并且第3人知道该约定的。

4、你知道民间借贷官司的“保质期”是多久吗?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1般为2年。房产篇

1、什么是商品房的5证、2书?“5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2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2、哪些房地产不能转让?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3十9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3、广告中所写的“起价、均价、套价”等具体是什么意思?1般来说,“起价”是该楼盘中最低的售价。1个楼盘中可能只有几套这样价格的房子。“均价”在多层楼盘中多是指2—5层的售价,在高层楼盘中则多是位于6—8层的售价;“套价”则是开发商以每套房子为单位的出售价格,每套房产根据所在楼层及朝向各有不同的售价。

4、夫妻其中1方可以擅自将共同拥有的房子出卖吗?如果购房者在房产证上看到有其他人的名字,就表明该房产是共有房屋,这个事后1定要看到全部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才可以购买,因为房屋是夫妻共有的,如果有1方不同意出卖,另1方就无权出卖此房屋。

5、房屋买卖双方已经办完过户手续,这时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可以的。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好了,达成1致的意见,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即使房屋已经过户。

6、房屋的业主可以卖掉或者抵押已经出租的房屋吗?卖掉房屋的话是否需要通知租房人呢?房屋业主可以卖掉或者抵押已经在出租的房屋。虽然房屋业主将房屋已经出租,但是房屋的产权还是属于业主的,业主有权按照自己的需要处置自己的房屋。业主卖掉房屋是需要通知租房人的。在卖出房屋之前,业主应当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通知承租人,因为在同等的条件下,租房人有优先购买权的。

7、如何计算加班费?加班费能否代替劳动者的休息权?《劳动法》第4十4条有下列情形之1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1百5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2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3百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4十4条有下列情形之1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1百5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2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3百的工资报酬。因此,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1般是指双休日。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8、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刑事案件中需要对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吗?关键看他在实施犯罪行为当时是否处于精神病发作期间,若是的话,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否则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犯罪的话,则要负刑事责任。

9、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

0、你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男女双方相互爱恋、你情我愿的发生“关系”也算强奸吗?如是女方不满14周岁,即使女方自愿,法律上依旧按照强奸罪论处。延伸阅读: 犯强奸罪判多少年 婚内强奸罪的法理学分析 强奸罪判多少年。

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哪些



2、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哪些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1份。

3、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6、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7、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如果别人借您钱,您1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1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伙其他财产,1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

0、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1

1、如果想写遗嘱,1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让人代书,1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最好委托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 1

2、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答: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困年法人需要法律服务,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援助。 1

3、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答: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中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部署以死者的遗产,1般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如果抚恤金、补助费的剩余部分属遗产,可以继承。 1

4、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学校、精神病院受到损害,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答: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因这些单位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而受到伤害,这些单位应适当给予赔偿。单位有过错的,亦应适当承担责任。 1

5、请律师打官司时要注意哪几个方面? 答:

1、要与律师事务所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律师代理权要清楚;

3、将律师代理费交给律师事务所;

4、对律师应将实情;

5、对律师的许诺或暗示要有正确的认识;

6、对律师的专业分工要做到了如指掌。

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哪些



3、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哪些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1份。

3、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6、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7、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如果别人借您钱,您1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1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伙其他财产,1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

0、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1

1、如果想写遗嘱,1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让人代书,1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最好委托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 1

2、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答: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困年法人需要法律服务,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援助。 1

3、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答: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中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部署以死者的遗产,1般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如果抚恤金、补助费的剩余部分属遗产,可以继承。 1

4、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学校、精神病院受到损害,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答: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因这些单位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而受到伤害,这些单位应适当给予赔偿。单位有过错的,亦应适当承担责任。 1

5、请律师打官司时要注意哪几个方面? 答:

1、要与律师事务所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律师代理权要清楚;

3、将律师代理费交给律师事务所;

4、对律师应将实情;

5、对律师的许诺或暗示要有正确的认识;

6、对律师的专业分工要做到了如指掌。

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哪些



4、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哪些

往往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事都是涉及法律知识,但是1般人都不知道或者不懂。认为这个和生活离的比较远这个是不对的想法。我整理总结了日常生活会遇到的如下:夫妻中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的,1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经过调解无效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离婚后,孩子归1方抚养,另1方有权利探望孩子。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想保护自己家或其他财产,1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施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这可是1个很重要的证据。如果您获得了赠品或者奖品,但赠品或奖品存在质量问题,那您照样可以向销售者提出维修,调换,或者赔偿。如果您与房东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没有期限,那么您就可以随时解除这个租赁合同,但是要按照约定结清房租,返还房屋。如果您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因为司机紧急刹车等不是您自己故意等行为而受伤,那您可以向公交车公司索赔。如果您宴请宾客或者亲朋好友1起喝酒时,1定要注意当出现有人醉酒时,要及时通知其家人和送医院救治,否则,就会因未尽合理的注意和救护义务而承担责任。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不要因为欠债的人不还钱而把欠钱的人拉到自己家或者其他地方,不让他回家限制他的自由,这样可能会涉嫌非法拘禁。如果你现在还很年轻,却很关心年老后退休金问题,那么你首先应该关心是你单位是否已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望这个能够帮助大家知道更多法律相关知识,明白法律还要遵守法律,要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1到私人诊所就医出现意外,算医疗事故吗? 按照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的主体应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私人诊所没有执业许可证,不属于医疗机构。因此不算是医疗事故。 2 医院租房给他人行医,出现事故谁负责?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的设立必须经过注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院租房给他人行医,患者无法确知该门诊与医院的关系。因此医院应负赔偿责任。 3 医疗事故与医疗意外有区别吗? 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医疗意外则是指由于患者的特殊体质或者异常病情而发生的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 4 医院有权拒绝收治危重病人吗? 我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都明确了对病人的救治义务,医院不得拒绝对危重病人的急救处置。 5 医院不准转院导致患者伤害要赔偿吗? 医院不准转院导致患者伤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易·呗·网。

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哪些?



6、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哪些?

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1份。

3、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6、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7、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如果别人借您钱,您1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1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伙其他财产,1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1

0、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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