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600字案例分析,大学生应掌握的基本法律常识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600字案例分析



1、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600字案例分析

人身权

1、尊重人格和尊严: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和尊严,属于民法中人身权的主要部分。

2、生命健康权:是1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3、姓名权与肖像权姓名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1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在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此外,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大学生应掌握的基本法律常识有哪些?



2、大学生应掌握的基本法律常识有哪些?

超实用的车险法律常识有哪些



3、超实用的车险法律常识有哪些

随着我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客车在家庭中越来越普及,车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风险,1旦出现全责大事故,家庭生活有可能1夜回到解放前,化解风险的唯1途径就是要车险作为保障,然后面对着数不清的车险品种:交强险、车损险、3者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险、划痕险、不计免赔等等,头大了吧,这些车险都有什么作用,都是什么意思呢,请您仔细往下看。私家车强制险第1年:5座950元,6-8座1100元第2年:855元,990元第3年:760元,880元第4年:665元,770元第5年:665元,770元以上保费,跟出险,脱保,过户有关系,其中任意1项变化了,那样保费也会变。车船税1.0升以下:180元/年1.0~1.6升:360元/年1.6~2.0升:420元/年2.0~2.5升:720元/年2.5~3.0升:1800元/年3.0~4.0升:3000元/年4.0升以上:4500元/年所需证件个人车:1.车主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单位车: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行驶证复印件。车险包括什么1.交强险2.商业车险主要有4个主险:

1、车损险:代号A

2、3者险:代号B

3、车上人员责任险代号:D

4、盗抢险G主要有5个附加险:

1、玻璃代号:F

2、划痕代号:L

3、自燃代号:Z

4、不计免赔代号:M发动机特别损失险代号X交强险的特性:公益性、强制性、广泛性。设立交强险的目的是:让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强制性:强制承保,不能拒保。广泛性:只要是机动车,都可以承保。(机动车包括摩托车,不包括电动车)酒后驾车、故意撞人,交强险也理赔,目的是保护受害者,体现了公益性。当然遇到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先垫付医疗费用,再立案调查情况,向司机追偿。交强险不赔的情况:碰瓷的不赔。交强险特征:分项赔偿原则(往下看)浮动费率原则(第1年不出险,第2年费率下调10%,最多下调30%,反之则反),奖优罚劣原则。交强险能解决哪些问题?举例:车撞了树,只给车上了交强险。假定树不赔,那么,车的损失是否可以走理赔?答案:不赔,因交强险只理赔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那么在这个例子里,受害方是树,不赔树的话,车辆损失就得不到任何保险补偿。再看个案例:1个捷达在后,奔驰在前,突然前面有交通事故,奔驰急刹车,捷达没刹住,追尾了,把奔驰的保险杠给撞坏了。这倒霉催的,不过还好有车险。奔驰给4S店打电话问修车费,双方协商解决理赔问题。4S店回复奔驰,配件4万,要空运过来,国内没有这型号的配件。捷达车主心想4万不贵呀,光交强险就12万。结果傻眼了:交强险规定:事故中产生的财产损失,最多赔付2千。也就是说,因为他只上了交强险,没有上商业3者险,3.8万要等着捷达支付。交强险的理赔最高限额是12.2万。大家听了还挺高兴,还算不少啊,1般的车辆损失也就够了。不要高兴太早了,交强险还有个分项赔偿原则:撞人致死:11万撞人受伤:1万交通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2千。这是在被保险人有责任时的赔偿。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医疗费1千,财产100.交强险累积赔付。意思是:1年的保险金额就这些,几次出险理赔金额要加1起算。超过了就自费。(开车还是小心为好,现在撞人致死理赔11万,这年头11万能安抚被害人家属吗?没个30.50万能摆平吗?)所以仅仅给车上了交强险,真正遇到事故时,自己掏腰包的花费很昂贵。商业3者险:行内有句话:没有商业3者险的车主,伤不起。有的人看到商业保险,商业车险,会有抵触情绪:商业保险是盈利性质的,不是福利,这很对。不过现在保险的理赔率也是很高的,特别是车险,理赔就是给车主的福利。定义:商业3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3者的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3者指的.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3方受害者。解析:1.第3者险是赔给第3者的,不包括自己家人。有1个案例:前几天发生的,1人在倒车时,经验不足,让家人站在车后,加上技术不熟练,油门当刹车,导致家人死亡,这种情况车险不能理赔。如果是外人,可以理赔。这也是为了防止骗保,故意伤害家人。2.没有分项赔偿原则,有损就赔。3.不累积保险金额,例如投保10万的3者,第1次出险理赔后,第2次保险金额还是10万,不会因第1次理赔过而减去上1次赔偿的金额。4.商业3者险的保费:1般在几百元,5万起,例如600左右保10万,800左右20万,1千左右30万。建议额度在20万以上。少了确实到真正遇到事故时,作用微弱。遇到事故时顿时傻眼。(不出险的车,保费来年会下调10%,以下的保费为大致数额,保费和车型以及不出险优惠或出现了上涨的幅度有关。)商业3者险在北京的理赔率相当高。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车损险也就是针对车辆本身的损失投的保险。不上车损险,附加险上不了。较常见的车损:碰撞、倾覆(翻车)、自然灾害等(冰雹、暴雨、爆炸等等)。保费1般1千多保10万,和车辆型号价格有关,相当于1天3元。这项保险的理赔率也非常高。车上人员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1名司机加4名乘客。1般每人保险金额1万到3万,保费40左右保险金额1万,乘客1人20元左右保险金额1万,4人保费100到300左右。建议车主,有了车上人员保险,还要提醒乘客,1定要给自己上意外险。意外险100到500的保费,保险金额几万至几十万。有几个案例,朋友搭车,出了事故,双方闹上法庭,其根本还是因钱的问题。应该学会将这些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而不是司机来承担,伤不起。我曾经拒绝过没有意外险的朋友搭乘我的车,朋友也理解。关于朋友搭车,法律规定:不管乘客是有偿乘坐还是免费搭车,承运人都有奖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法定义务。盗抢险全称:全车盗抢险,意思是,丢了某个轮子、反光镜那不能赔。盗抢险理赔的要求:车被盗后,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报案,3个月没找到,可以要求理赔。发动机特别损失险也称“涉水险”投保了车损险的车,可上此险。也就是说,没有商业保险主险,这个不能上。车辆浸水的情况下,车损险可以赔付除发动机以外车辆损坏的部分,而由此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则只有涉水险才有可能赔。负责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以及涉水时施救的合理费用。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给予赔偿。但是如果被水淹后车主还强行启动发动机而造成了损害,那么就算购买了涉水险,保险公司仍将不予赔偿。车辆全险并不包括涉水险,车损险不包括发动机损失险。很多朋友以为上了全险万事大吉了,其实很多时候的“全险”不包括“涉水险”,所谓的“全险”普遍说的是所有的主险(3者险、车损险、盗抢险、交强险),而如涉水险这种附加险需要另外购买。车损险发动机的赔付作为免责项,如果想给发动机上保险就必须购买发动机附加险。玻璃单独破损险在保险事故中,玻璃破碎通常都是伴随着车辆其它部位遭受损失而发生的,此时的玻璃破碎属于车损险的责任范围。而在玻璃单独破碎时,此时就不属于车损险范围了,而属于玻璃险的责任范围,这时如果没有玻璃险保险公司就不赔了。划痕险划痕险可以上,可以不上,根车主的经济能力。划痕险的保费1般400元保2000。相对车险的其他项目,比如3者险,600元保10万来说,还是比较贵的,不过划痕险只能给3年内的新车上,1般保险公司拒保旧车划痕险。说实在的,有划痕了照样可以开,但有车损或玻璃损坏,没法开。因划痕很容易就出现了,划痕险的理赔率相当高。有保险公司推出:上车险赠送划痕险。为什么可以这样?实际上把划痕的位置乔装改扮,扮成车损的模样,申请理赔。但是,如果有这种情况,车损怎么也掩盖不了划痕:车身被画上画,这时候,没有划痕险,这家保险公司怎么会理赔呢?所以还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考虑问题周到些,不要被“在我们这里上车险便宜”、“上车险赠划痕险”等词语所诱惑。便宜1定给上的保险金额不会高,这是必然的。自燃险1般新车有自保,不需要上自燃险。旧车因供电线路和油路老化,需要燃险。还有1种情况,因车上货物加上外界温度过高,车内燃烧,也属于自燃险理赔范围,所以新车也可以投保自燃险,特别是夏天温度过高的时期,经常出车的朋友。不计免赔险商业第3者责任保险的条款中规定了,保险人将根据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采取1定的责任免赔率,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另外不要把所有证件都放在车里,行驶证放车里,其他证随身带,以免车辆损失造成证件损毁,缺少证件到时候理赔的时候会扣1些免赔,缺1样扣0.5%(行使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等等),少了备用钥匙扣3%。小编经验总结:1.交强险必须上,牢记缴费期2.车损险:必须上,管赔自己车的,建议足额投保。3.第3者险:必须上,建议保额20万以上1般50万到100万,经济条件好就多上点。4.车上人员可以不上,上也不必上多,司机2万左右,乘客1万左右,当然这是已经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情况下。1个座位20多元管1万,不如直接办个人身意外险(100到200左右1份,保险范围不仅包括了普通意外,还有火车、地铁、自驾等责任,还可以报销医疗费用)注:交通事故引起的医疗费社保不报销。5.盗抢险可上可不上,如果没有小区物业管理或者停在3不管的马路边,最好上1份。6.划痕、玻璃险相对较贵,划痕可以不上,玻璃险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自燃险旧车1定要上,新车可以考虑上。7.不计免赔,交上为好。8.涉水险可上可不上,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决定。7个重大注意事项,切勿忽视:小编:尽管保险合同上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的职责和车主的权利,但是,很多时候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仍有大量的关于车险拒赔的纠纷发生,下面为您介绍7种常见的车险拒赔纠纷。

1、无车上人员意外险拒赔事件:张飞驾车去山西路上出了事故,张飞受了重伤,但是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张飞很是气愤,因为交强险、商业车险他均已经购买,居然没有1个能赔。专家提醒:车险的两个主险---车损险和第3者责任险,都没有涵盖驾驶员本身在内,有车族应注意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伤亡,可以获赔。

2、第3者责任险不保自家人事件:貂蝉开车快到自己家门口时,儿子听到汽车声飞奔过来迎接,貂蝉不慎将儿子撞伤。她想,自己的车上了第3者责任险,应该能得到赔偿。于是她到保险公司要求索赔,结果却遭到拒绝。专家提醒:第3者责任险中的“第3者”,1般指因被保险机动车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对方的人。不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3、报案必须不及时拒赔事件:刘备在过家门口1条小巷时车尾不慎将1名打工仔撞到,当时男子并无大碍,只是蹭破了皮,刘备给了该男子300元私了,结果男子肩膀轻微骨裂,造成1笔医药费。几天后伤者家属找到车主索赔,车主想到向保险公司报案,结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专家提醒:按照车险合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因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的保险责任或损失无法认定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事故损失。

4、发动机进水获赔难事件:扈3娘开1辆上海大众帕萨特,在1个暴雨天外出,由于路上大量积水,汽车发动机进水后扈3娘强行点火,造成“爆缸”,仅更换发动机缸盖就花费3万元。但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专家提醒:暴雨对车辆造成损失,如果属于暴雨淹及车身,导致车辆的坐垫、电路、内饰部件损失,可以通过报车损险获得理赔。但机动车损失险规定,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属于责任免除。保险公司认为这类车损属于车主自行增加汽车出险概率行为,不予理赔。所以当车主发现地下车库进水并浸没汽车底盘时,不可侥幸启动汽车,应及时拨通保险公司服务热线,他们会请求专业人士将汽车安全脱险。在暴雨多发地区,建议车主投保发动机特别损失附加险或者涉水险,可以对机动车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和在水中启动时,造成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以及对机动车采取的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进行赔偿。

5、注意盗抢险的约定区域事件:赵云某天夜晚送女友回家,送到后将车停在女友家楼下,结果1小时后下楼时发现车被盗了。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如何处理呢?专家提醒:如果约定了行驶和停车区域而在区域外被盗,则要增加免赔率10%,如果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完税证明等的,每缺少1项,增加免赔率1%。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时,增加免赔率5%。临时牌照的车辆被盗抢不赔。当然,这里的赔款是指该车出险时的价值,并扣除了折旧等。另外,如果车在正规停车场被盗,车主必须先行向停车场提出索赔要求后,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停车场赔付后,保险公司再赔付车价的差额部分。如果停车场不赔,保险公司在保单责任内赔付。比如1辆车买时30万元,在停车场丢失时价值25万元,如果停车场赔了车主20万元,那保险公司还要赔车主差额5万元。要说明的是,保险公司支付赔款将取得“代位追偿权”,还可以向停车场追偿。

6、事故发生后停止使用,等待定损事件:宋江在驾车上班途中撞到了马路中间的花基上,致使车辆受损严重,事故发生后,他马上向保险公司报了案,然后就将车开离了主干道以恢复交通。事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查勘现场后,发现宋江的车辆底盘受损,而由于宋江在底盘受损、漏油的情况下启动汽车,又导致发动机严重损坏,因此,保险公司认为,发动机损失属于“扩大损失”,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保险公司只负责底盘受损等损失。专家提醒:车险条款规定,当汽车发生事故后,驾驶员未经必要的修理就继续使用汽车,致使汽车损失扩大部分,保险公司也不理赔。通常在汽车发生碰撞后,车主急于驾车赶往修理厂,未能顾及汽车性能已经由于碰撞而受损,容易导致汽车2次出险,这时保险公司只负责理赔汽车前次出险的事故损失,后1次事故损失是基于车主未能执行汽车安全行驶的义务而引起的,依据车险条款,保险公司因而不作理赔。因此遇到事故应第1时间拨打救援电话或及时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等待拖车,或者在车辆能推动的情况下,先把车推到路边,等待保险公司查勘现场。有些保户认为只要车辆有碰撞,不管有没有现场都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车辆发生事故必须保护现场,而不能离开现场后再向保险公司报案,因为车辆离开现场使得保险公司无法查勘现场情况,会在理赔上造成1定的困难。

7、玻璃单独破碎险不可忽视事件:顾大嫂新买的车停在院子里,车窗玻璃被1群孩子的足球砸碎,顾大嫂感到不解的是,自己的车保了车损险为什么保险公司对此种情况不予理赔?专家提醒:1些保险用户会习惯性地认为玻璃单独破碎属于车辆损失险范围,在没有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附加险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而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消费者应注意飞石击碎玻璃的风险。在投保车损险的同时请不要忘了加保玻璃单独破碎附加险这个险种。(当事人均为化名)。

担保必知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4、担保必知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在生活中,能够作为债务担保的人,不是出于亲人就是出于朋友,而对于那些替他人做债务担保的人,对自己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1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更有甚者,甚至会因担保而倾家荡产。因此,各位在担保前要考虑2个因素:

1、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

2、承担担保责任是否对家庭有重大影响。担保的8大法律常识

1、为朋友提供担保,当朋友不能如期还款,担保人应怎样承担责任?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1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1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1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小案例:老张借款100万,老吴作为朋友为老张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老张没有能力还贷,法院判决老吴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老吴被迫卖房替老张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共计120余万元。

2、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受到的损失应得到怎样的赔偿?无论是1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3、如当担保人好意提供物保,而债务人和债权人却恶意窜通侵吞担保物,此种情形下担保的效力如何?担保人的权益该如何保护?按照《担保法》第30条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4、担保1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吗?在1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1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纳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

5、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哪些?具体的保证责任该如何确定?按照《担保法》21条的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6、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是否有期限?如果让担保人无限地承担担保责任似乎不公平?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应如何确定?保证期间的届满,会产生何种法律效力?保证期限属于担保法中非常复杂的1项法律制度,按照现行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期限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7、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形下,担保的债权债务发生转移,担保人是否仍负有保证责任?如果主债权发生转移,担保人原来的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有约定,依照约定。如果主债务发生转移,由于担保责任主要是基于1种信任关系,必须要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所担保的债务转移,可能会对担保人造成实际损失,这种情况下未经担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8、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谨记作为担保人需要注意的问题,归纳总结如下:

1、注意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

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

4、主要担保期限问题;

5、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法律知识延伸阅读:保证分1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1般保证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1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用最直白、最通俗的话说,欠钱方到期还不上了,债主没有经过起诉或者仲裁欠钱方,就要求担保人代替还钱,没戏,担保人可以让债主1边凉快去,即便起诉担保人还钱法院也不支持。有人说,那1般保证还有毛用?还真有用。话说,债主起诉或者仲裁欠钱方后胜诉,但是执行不了,欠钱方身无分文,那么这时候债主就可以去找这个担保人要钱啦,如果担保人不给钱,满地打滚耍赖皮,债主就可以起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由法院来收拾担保人,还钱!连带责任保证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连带责任保证人来说,只要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就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就话就好理解了,欠钱方到期不还钱,死猪不怕开水烫,就是没钱,你能怎么着吧?这时候莫慌,债主既可以起诉欠钱方还钱,也可以起诉担保人还钱,任11个都行,法院都支持。连带嘛,就是这个意思,不墨迹,还钱!注意要点:如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法律规定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就是说,借条内只有保人1项,没有说是1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即便担保人不知道这两个的区别,都1律按照连带担保处理,千万别傻傻呼呼的担保签字,要懂的其中的厉害关系才行延伸阅读: 什么是担保期限 担保法解释1 房产抵押担保协议。

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5、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针对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从规范劳动用工的角度进行了深度解读,希望有助于劳务派遣3方当事人正确理解劳务派遣法律规定,尤其对用工单位预防法律风险提出了律师的建议。

1、用工比例问题

1、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2、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3、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4、用工单位在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时,应当注意用工比例问题,以免因劳务派遣用工超比例而出现违法用工情形;同时要注意,如果劳务派遣用工超比例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则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在2016年3月1日之前降至规定比例;如果是在2012年12月28日之前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日期在2016年3月1日以后的,可以依法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为了保护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如果用工单位有劳务派遣用工超比例现象,应当及时制定调整用工方案,并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以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争议的纠纷。

2、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及3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

1、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该被派遣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但只能约定1次使用期。

2、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3、在劳务派遣业务中,涉及3方当事人,有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其中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是民事法律关系;因此,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是具有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应当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提供同工同酬的待遇,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3、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但用工单位可以依法退回被派遣劳动者,此时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

4、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因为我国行政地域广大,各地区的社保政策并不完全1致,因此在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问题上,应当注意各地的具体政策;总原则是:社会保险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所在地没有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为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5、法律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依法规范企业的用工管理,达到预防用工法律风险的目的;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包括依法制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依法制定人力资源工作流程,依法制定应急事件处理预案,依法进行人力资源法务培训、依法进行预防企业高管职务犯罪讲座等等,通过上述规范行为,最大限度实现预防企业法律风险的目标。 延伸阅读: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案例及分析。

大学生应掌握的基本法律常识有哪些?



6、大学生应掌握的基本法律常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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